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的通知
一、补录计划
已被普通高中录取,同时又被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录取而出现的空额计划。
二、补录志愿填报要求
凡中考总分达到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而在第一阶段普通高中招生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含死档考生及无志愿考生),均可参加补录。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三、补录程序
(一)填报志愿
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须在8月4日至6日中午12:00前,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填报补录志愿,逾期视为放弃。
考生只可填报本县区1个缺额高中学校志愿,考生成绩需达填报志愿学校第一阶段高中录取统招线。补录志愿填报表见附件2。考生现场填写志愿填报表,并由考生本人(或监护人)当场签字确认。初中学校将志愿确认表汇总后报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一审核备案。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将高中补录志愿审核汇总后加盖印章于8月6日下午17:00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志愿汇总表电子版(内容同补录志愿填报表)。
(二)录取
8月7日开始,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录取统招线及各校空余计划,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录满为止。录取中,若考生中考总分相同,则依据考生分数排名录取。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每一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耐心接受咨询,予以合理指导,认真审核考生补录资格,按时完成补录各环节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工作。
2.普通高中补录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填报并签字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