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即日起启动中考改革。新方案明确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结合学科特点,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科目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中将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其中,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体育与健康。考查科目包括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考核科目包括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
方案明确,考试科目由全市统一命题、分区评卷。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笔试实行开卷考试,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科目笔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实施。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考查科目由各区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核科目由各区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笔试分值为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分值40分;道德与法治分值为80分,其中笔试分值70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分;物理分值为80分,其中笔试分值70分、实验操作分值1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为70分,其中现场考试分值30分、过程性考核40分,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分步实施。考试科目成绩用于毕业和升学。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考查科目成绩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
记者了解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八年级学生起适用本办法。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育人导向原则,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旨在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强化“五育”并举,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服务选才原则,加强学生科学精神培育,加强基础学科人才选拔,力求更好发挥考试招生对提升国民素质、服务科教兴国战略的促进作用;坚持减量提质原则,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形式,将减少机械性、重复性、低水平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考试中的运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坚持多元评价原则,将建立与多样化发展相适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多渠道、新载体的招生培养方式,畅通多样化录取路径和多元化升学途径。
为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监测教学质量、引导办学方向的重要作用,北京市教委要求全市初中阶段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命题继续坚持以学定考,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结合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优化招生机制,深化多元评价方式与招生录取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探索科学选才方式,推动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的贯通衔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