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加工和刮磨的龟甲和兽骨,由专门负责的卜官保管。卜官在它们的边缘部位刻写上记述这些甲骨的来源和保管情况的记事文字,称"记事刻辞"。
2、卜官在占卜时,用燃着的紫荆木柱烧灼钻凿巢槽,使骨质的正面裂出"卜"形状的裂纹,这种裂纹叫作"卜兆",是据以推断卜问事情吉凶的依据。在时代较早的甲骨卜兆下面,刻写出占卜进行顺序的数字,这种数字也叫"兆序"。
3、甲骨文的主体部分是卜辞,即占卜活动结束后记录占卜活动进行情况与结果的刻辞。 大多刻写在甲骨的正面,也有部分刻写在反面的。
4、以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组成的六十个干支名称的干支表,可说是我国最早的日历。
5、甲骨文中还有一些当时学习刻写卜辞的人练习刻写的作品,称为"习刻"或"习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