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孔乙己》中的“我”仅是咸亨酒店的一个小伙计,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其作用既在于集中笔墨以一个场景——“咸亨酒店”、一双眼睛来写孔乙己潦倒悲惨的一生,同时也是为了使故事更为真切动人。
2、“我”也是众多“观众”中的一员,虽年纪小小,但已丧失了应有的良知,对孔乙己不仅毫无怜悯同情之心,反而常常取笑他。“我”之所以在单调无聊的小伙计生涯中,还清晰记得孔乙己到店里的情形,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表现了对不幸的兴趣和对痛苦的敏感。“我”正显示了人性中残忍的一面。年纪幼小、受害甚深,不仅令人体察到作者设置这一形象时内心所蕴含的忧愤深广与用心良苦,更令人情不自禁地记起“狂人日记”结尾的吶喊:“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