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决定写下这篇文章时,我已经开始慢慢忘记你了,决定忘掉你的声音,忘掉你牵起我的手残留手心的温柔,忘掉在深夜偷偷睁开眼看到你熟睡的样子,忘掉关于你一切的一切,是那
阳光穿透透明的寂静照映我的脸庞,刺眼朦胧驱散着我的悲伤,古木香椅孕育缕缕清香,我端坐凝望,守着回忆,是奢望,是妄想,是泪眼婆娑还是痴心绝对,捧着那触不可及的一缕阳
很想和同学在一起 我真的很想和同学在一起,毕竟我与同学相处的时间不多了,可以掐指算算了,可是偏偏就是不能实现这一个小小的愿望,因为现实是很残酷的,生活是很真实的。
他终于见到了她。12月份阴冷的冬天,她说她感到很冷,想去他的城市。然后当凌晨12点的火车一声长鸣,他在冷清的站台上看见了零落人群里的她,穿着一件天蓝色的绒毛外套,
夜风轻轻地吹过,初夏的微风里略带几丝凉意;在这个静谧的夜晚,没有了白昼的喧嚣,能让自己冷静下来,独自享受着这夜晚的惬意,探问着内心灵魂的最深处。一边吹风一边想着心
仰望夜空半边月,埋头回忆今生所过往,是忧伤还是快乐?-----题记 每当听起这首歌,就会想起从前的那些枯乏无味的生活,到了现在回忆的时候却觉得是那么的有趣。生活是复杂斑驳
那个只在我生命里待了九年却又匆匆离开的人,我很想你,每日每夜。 那九年里,我记住了你的样子,记住了你的微笑,记住了你的管教。最爱我的人。你很严厉,从来看不得谁哭,看
残留的过往 一点点揭开这撕心裂肺的伤。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胡思乱想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多愁善感。 反反复复听着一首歌,喜欢一首歌,一直会听到腻为止。然后想
2001年的中秋,一队户外旅行社在原始森林探险时发现罕无人迹的高山深处竟然住着两位老人。他们仿佛生活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点的是他亲手做的煤油灯,住的是简陋的泥房。而以
男孩跟女孩相识在一家鞋厂,因为他们都在那里上班。男孩那年18岁,很帅气、很调皮、是个小混混,一般一个厂做不到一个星期就会出厂不做了,他是一个非常懒散的人,女孩那年1